住房公积金是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起来的为解决职工个人住房问题的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人和单位缴有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一九九二年,十多年来为支持我市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帮助我市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的日益增大,住房公积金将会以更多的资金,更优、更快的服务为职工购建住房提供资金融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那些规定?  
 
    1、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 建 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2、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 

    3、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 建房总价的50%,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及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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