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建房〔2003〕 691 号)
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昆明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系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云建房〔2003〕 534 号)和建设部在9月18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以及国家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组9月26日在我省检查时所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 省各 地、州、市住房 公积 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快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督工作,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措施。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由于我省各地、州、市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差别很大,加之新改版的《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还在逐步推广之中,因此,我省建设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案。第一批纳入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的地区为经济条件和业务管理条件相对较好的昆明市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中心要按建设部的要求与省级监管系统同步建设、同步调试、同步开通。其它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2〕100 号)和《关于全省统一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云建房〔2002〕 1024 号)要求,尽快配置和完善《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昆明市、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接通知后要尽快确立监管系统建设方案,按《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实施方案》(建办金管〔2003〕 42号附件一)要求,积极准备专项 资金,落实有关软硬件设备。考虑到监管系统建设 时间紧、任务重;同时考虑到与软件开发单位的协调配合问题,昆明市、红河州以及各地、州、市住 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由《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昆明南天网络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统一提供。
三、昆明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 建设,按要求的时限尽快完成接口软件开发,做好 省级和两个中心相关设备的选型、订购工作,并为 监管系统的调试、开通、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